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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采歌呢,本来作为一个跨界的艺术家,就容易出圈,并且三天两头上热搜。
而这件事,也有着易出圈的“体质”,因为官方认定一个人是“亚洲音乐之神”,这绝对是出乎所有人意料,被很多人潜意识认为不可能发生,一看到这样的事,脑海里第一个生出的念头是“卧槽这是哪个高仿号”“着作权协会被盗号了吧”“这是临时工干的吧”之类的。
等发现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,又会开始猜“难道海明威的爸爸是着作权协会的副会长”“海明威的女朋友的老爸是着作权协会的老领导”“肯定是海明威给着作权协会捐了十个亿”之类的。
要不没理由啊!
大华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这种官方机构,凭什么给一个普通的艺术家背书啊!
官方就是官方,哪怕是一个街道办事处,都敢怒怼大明星,更别说大华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这种层次的机构了。
在震惊之后,更多人注意到了几个细节。
首先呢,海明威是从1994年开始注册歌曲的。这无疑是官方进行了证明,海明威其实就是林可,而不是一个突然从某旮沓里冒出来的新人。
其实网上一直有个论调,说海明威其实和林可毫无关系,只是借了林可的皮。
当然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这是个笑话,可总也有些无聊的人喜欢标新立异。
而且无聊啊,吃得太饱了,有多余的力比多要消耗。不多敲敲键盘,还能干啥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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