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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 李永超和农村小额专项贷款 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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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农行与种猪场、育肥场一起合作,向有意养猪的农民家庭,发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专项贷款,用于购买仔猪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育肥场也做出保证,凡是使用贷款购得种猪场出售的仔猪,只要通过卫生检疫,全部会以市场价收购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防止无力购买饲料的养殖户,在无法通过自然放养,获取足够天然饲料的时候,猪掉膘所受到的损失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说,在六月份,有养殖户贷款买到一只30斤的仔猪,养到11月入冬,散养了五个月仔猪,大概100斤左右,并不适合宰杀。如果这时家中没有越冬饲料,或已经喂完,可以在通过卫生检疫后,把猪卖给育肥场。育肥场会按照市价收购,养殖户大概可以得到35元左右,归还银行贷款后,实际收入十多元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,一个养殖户,散养一头猪五个月,就可以最终得到十几元的纯收入。如果养殖户完成仔猪从育肥到屠宰的全过程,收入当然会更高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永超听了,非常高兴。他详细地询问贷款运作的整个过程,越听越觉得合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孙大海等他消化完听到的新思路,接着说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新的贷款项目,我给它起了个名字,叫‘农村小额专项贷款’,其中‘专项’一词,才是这种贷款的根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永超拿出笔记本,认真地听着,并详细记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农民要想脱贫致富,除了自身的努力,一定有三样东西,资金、项目以及配套的资源。

        资金由银行提供,项目和配套资源,则是由企业承担,这也是贷款安全的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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