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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的不说,现在的香江电影市场看似红火,一年能拍摄上百部电影。但能有三分之一的电影投资方敢说,自己投资的电影,最终盈利超过了二百万港币吗?
对于孙大海的想法,徐克当时就非常赞同,施南生认真盘算了好几天,也觉得孙大海这招,是一个打响招牌、树立标杆的好办法。
只可惜在公司讨论时,被麦嘉以哗众取宠、扰乱行情为由,给否决了。
麦嘉不仅看《英雄本色》大卖而心中不爽,更担心这样的先例一开,就成了一个不好的榜样。以后公司其他影片大卖之后,到底要不要给红包?给多大的红包合适呢?
孙大海的提议被拒,倒也不很在意。他估算了一下,《英雄本色》在香江本埠的票房就超过了四千万港币,按照惯例,在外埠市场的收入会和香江本埠差不多的。
也就是说,这部电影最终可以收获**千万港币,除去成本与渠道费用,四千万的净利润是稳稳的。
《英雄本色》是三方投资,孙大海、新艺城(徐克工作室)各占四成,任逹崋拿到剩下的两成。
虽然影片的收益大部分将会在今后一两年内陆续到账,但已经到账的分红,就足够让三家投资者前期的投入翻番了。
孙大海自己就到手了将近八百万港币,他本想提议发五百万港币的红利,后来觉得太扎眼了,所以改成二百万。
任逹崋挺支持孙大海的,孙大海刚跟他说完,他就开出了四十万港币的支票。结果没有想到,在新艺城那里卡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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