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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4章 幻衣 (4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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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与在水中不同,幻丝在空气中,放在手里是可以看到的,它依然是透明的,但是因为空气中的光折射度和对衬度与水中不同,所以大致能看出它的形状。

        肖仁用土元素压缩凝聚出两根石针,把那堆幻丝抱过来,穿针引线的织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嗯……这的确是跟织毛衣差不多,起码他就是在用织毛衣的手法织。

        曾几何时,肖仁认为织毛衣这种活动,是那些恋爱脑的女生才做的事情,无聊至极。现在谁还愿意穿毛衣啊,很多人对毛线刺挠,穿起来不怎么舒服,而且保暖性也不如保暖内衣,织的不好的话,还很丑。

        送毛衣简直是最让人为难的礼物,不穿吧,对不起女友的辛苦,穿吧,还对不起自己,肖仁一度认为那些被送毛衣的boys太难了,而他就比较好了,从来不用担心这种为难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他又是怎么会织毛衣的呢?

        咳,说来羞耻,也不知道他爸妈是怎么回事,小时候总把他当女娃子来养,这可能跟那时他家里不怎么富裕,买不起小孩衣服,只能给肖仁穿肖不悔的衣服有关,尤其是肖不悔这个看孩子看到狗窝里的货,唯一关爱弟弟的时候,就是把弟弟当洋娃娃打扮,扎小辫子,发夹,这都是家常便饭,也难怪一些第一次见的人会以为他是个小姑娘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那段时间红楼梦大火,而肖仁是个天生的小泪包,继而被爸妈戏称“林黛玉”,后来村里的熟人听了之后,一见他哭,就开玩笑说“黛玉”又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顺便说一句,肖仁直到初一买了本红楼梦之后,才知道原来林黛玉是女主角,贾宝玉才是男主角,在此之前,他一度认为林黛玉是男主角来着,还一直很纳闷这个男主角莫不是也很能哭?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因为那段时间总被当成女孩子养,肖仁小的时候也学了些女孩子的“技能”,就比如织毛衣。肖仁小的时候还是比较流行穿毛衣的,毕竟自家织的毛衣省钱,而肖母就很会织毛衣,不喂鸡的时候,就总拿着一箩筐毛团,不断地织着毛衣。

        肖仁和肖不悔那时就是俩极端,肖不悔直到结婚前,才对做菜织毛衣这些感兴趣,或者说不得不学,而肖仁是从小就感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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