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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四章 认同 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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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容野下意识俯瞰一眼以古怪姿势仰躺的年轻人,误以为自己方才走神听错,那种近乎违逆大道规则,视凡夫俗子如草芥的疯狂想法,他敢用自己头颅担保,只要被人知晓,这个年轻人便再无容身之地,不仅光阴长河容纳不下他,甚至可能还会视他为遗臭万年的大贼!

        莫名,容野想到一句昔前偶尔翻看儒门圣贤教诲时感触颇深之言,彼窃钩者诛,窃国者为诸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年轻人的野心,太大了!

        大到令他不曾身临其境都感觉遍体生寒的地步,容野甚至觉得眼前如同浮现一卷正徐徐摊开的宏伟蓝图,而谁人可执笔在上挥毫泼墨书画恢宏篇章,唯有这个一身胆识要比万古众人都高的年轻人……或者称之为疯子才可以!

        万古千秋,舍我其谁!

        仅仅一瞬间,容野仿佛发现新世界一般,又忍不住打量了这个离经叛道的疯子几眼,对方甚至还冲他眨了眨眼,似乎是在问我这个想法够不够疯狂,容野竟然一时语塞,除了心神久久回荡不息,脑袋里更是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老哥,行不行也得给个准话不是,这个完美至极的想法,可是老弟深思熟虑千年,薅掉半头华发才想出来的,所以麻烦小老哥揣摩时多上点心,最好能不拘一格发散思维,多在脑壳里转悠几遭最好,免得脱口而出的话伤寒了老弟的一片苦心好意,所以小老哥不用着急,慢慢想,越细致月越好,反正眼下也是偷得浮生半日闲,有酒有故事有故人,惬意一会是一会!”疯子嘿嘿一笑,这个小老哥也是一个面冷心热的主,只可惜脑壳不够足够灵光,若不然二者还真的有可能成为惺惺相惜一见如故的挚友!

        说罢,疯子果真不再多言一词半语,拎着酒壶快活,要不是此时神色太过狡黠猥琐,也足以称得上风流无双的谪仙人了!

        容野心乱如麻,突然回忆起一则有关无上训话的旧事,昔年第一位终极主尚且年幼,据说是偷着在一湖泊中摸了两条水鱼解口欲之快,不曾想恰被无上撞到,这一老一幼就在湖边席地而坐,说了日后被无主之地众多先祖拿来教诲后辈子嗣的流芳之言:“这湖中水鱼生长,周期为两年,也就是说在两年中,但凡出现湖水干涸亦或肆意捕猎,都会彻底终结水鱼的长势,而你我都会有这样一个习惯,那就是水鱼会越来越少,而我会下更多的功夫心思,织网做饵料,希望去猎捕更多的水鱼,忽略最根本的境况,一厢情愿增加自己的优势,这无疑是愚蠢至极且不可取的,要想天天吃上鲜美可口的大鱼,聪明的渔夫从来都懂得捞大放小的道理,也唯有这种念头,才能真正算得上长久之计,统治一个禁区也是这般道理,老话说的割韭菜嘛,拿来形容这个道理就最是形象,以后你再想烤鱼解馋,就莫要抓这些还不够塞牙缝的小鱼!”

        割韭菜,这个疯子想出的主意,简单通俗点,就是这三个字,而其后带来的结果,则是整条光阴长河不可挽回的衰亡,但较比之下,平心而论,这个纯粹疯狂的想法,是利大于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非用一种精神来形容的话,容野觉得酒楼说书先生嘴里常常提及的大侠,倒是能有七八分相像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大侠一词套用在这个志得意满的东疯子身上,多少会给人一种沐猴而冠的滑稽感,总之,容野好一番搜肠刮肚,除了大侠,也再想不出其他能符合这个疯狂年轻人的词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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