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*关闭广告屏蔽管理*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!!!!......!》
不得不说,黄队惨是真的惨。
虽说他们最后并没有真的去住天桥下的杂物间,可为了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,还是被迫的签了“卖身契”。
简单来说,这个卖身契约等于高利贷的性质。
节目组当然不会同意他们去借钱,之所以答应让他们找诸葛清清“赊账”,完全是觉得这样会更有看点。
毕竟,诸葛清清在卧龙镇那可是风云人物。
至于时以晴和闵泽凯会有多憋屈,那就不是节目组会管的事情了。
他们要的,只是节目效果。
至于节目效果之外的问题么……
谁又会在意呢?
……
时间拨回半个小时前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